首頁 最新消息 酒駕刑責再加重,未肇事最高判刑三年

酒駕刑責再加重,未肇事最高判刑三年

2024/04/20 17:47

今年四月中,發生一起「嘉義酒駕男撞分隔島翻車衝對向,女騎士慘遭爆頭全身斷骨亡」嚴重車禍事件。 23歲駕駛人先是酒後駕車失控撞上分隔島,再衝到對向車道後翻車撞上42歲蕭姓女騎士,騎士當場昏迷、身上多處骨折,到院前已經身亡,駕駛人隨後被測出酒測值0.98mg/L,依法送辦。

 

我國針對「酒駕標準」為: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5% ()以上開車、騎車者。另外,從今年初起,酒駕(未肇事)刑罰,從2年提高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並保管車輛、吊銷駕照1~2年,雖罪責未到極重,仍提醒大家別因一時貪杯,造成自己及2個家庭的終身遺憾。

 

另外,針對「酒駕肇事」,刑責最重:不得再取得駕照,且最高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得易科罰金100~200萬。若有酒駕臨檢,也請民眾須配合,拒絕酒測得罰鍰、保管車輛、吊銷駕照、且須參加安全講習。如果駕駛人有不能安全駕駛的事實,可直接依照現行犯逮捕。酒駕肇事連帶有民事賠償責任,再次呼籲民眾別讓自身及他人陷入險境。

封面圖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

回上一頁